某网友问:
四大伊玛目是我们的榜样,但是你能肯定他们都见到了所有的圣训?
大伊玛目老人家曾经也说过,如果他的话和圣训相反就把他的话放在墙上,这又怎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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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333-34老师回复说:
一本名为《反对新行异端,遵守古兰圣训》的中文小册子中,有以下的叙述:(引文开始)
“综上可以得出:任何一件功课,如果不具备以下两个条件,就不能称其为善功。一是虔诚敬意;二是符合圣行。在此我们把四大伊玛目有关遵守圣行,放弃他们自己的观点的主张提出来,但愿是对顽固保守(买兹亥卜)者的一种劝告和提醒。今天他们已变成了盲目的追随者,并且固守他们的买兹亥卜,好像他们的主张就是真主的启示,真主在《古兰经》“高处”章中说:“你们当遵从你们的主降示的经典,你们不要舍弃真主而顺从许多保佑者(卧里),你们很少觉悟”。7章3节。
(-)伊玛目艾布。哈尼法说:
1.如果圣训正确,那就是我的“买兹亥卜”。
2.任何人也不允许遵守我的主张,如果他不知道我是从哪遵来的。
3.凡不知道我的证据而以我的话定教法的,都是非法的。
4.咱们都是普通的凡人,今天讲的话或许明天就推翻了。
5.如果我讲的话,有违背《古兰经》,圣训之处,你们要放弃我主张。
(引文结束)
原文还有其他三位伊玛目的类似言论,在这里不写出来了。等我分析了“伊玛目艾布。哈尼法”的这些言论的真正含义后,你自然也就明白其他三位伊玛目类似的谦虚言论的真正含义。
分析开始:(分几个小标题进行)
第一点:看看是谁说这些谦虚言论
类似这样的谦虚言论,您可否在“四不遵”的书上或宣传小册子,看到“四不遵”学者或作者对大家说,“我的言论是个人言论,你们不需理会,我说的话有可能是错的。”看到过这样的言论吗?就我看到的“四不遵”的书或小册子上,我没有看到过这样的谦虚言论,相反,贯穿整个行文,“四不遵”都会暗示读者这么一个信息----我们对你们说的,是古兰圣训,你们要回归古兰圣训,就得听我们的。最后,他们经常会引用一段圣训,在上面提到的那本小册子中,亦同样引用了那段圣训,来加强贯穿全文的那个暗示,“要听我们的”。“犹太人分七十一派,基督教分七十二派,我的民众(问埋台)将分七十三派,七十二派都进火狱,只有一派是属进天堂者,那就是我和我同伴走过的道路。”
请注意,这段圣训被引用在“四不遵”所营造的那种语境中,被用来暗示除了其他跟他们不同见解的穆斯林大众,就不属于成功的那一派,这种引用,是跟圣训原文的意思不符合的。四大教法学派,他们在信仰学上是一致的,是无数学者公认的正统派,在法学上的分歧,并不是这段圣训所指的那种在信仰学上的分裂。因此,这样的引用是不负责任的引用,是一种误导性的引用。
小结:“四不遵”会对大家说这样的话吗?----“我们说的东西,是我们的理解,有可能是错的,你们不用理会,不用听从”。是不是四大伊玛目的谦虚言论,就是要大家不要跟随四大教法学派呢?是不是“四不遵”不说这样类似的言论,就这证明“四不遵”是正确无误?有谦虚言论,等于他们错了;不说谦虚言论,等于就是对的了。---- 这样的逻辑成立吗?当然不成立!
第二点:伊玛目的谦虚言论的说话对象是谁,含义是什么?
就对教法的认识水平之不同,穆斯林分为教法学家和一般大众,正如上面已经说过的,古兰经也教导穆斯林,当遇到不明白的东西时,要向深明教诲者请教。就教法范畴而言,教法学家就是大众要请教的对象。而教法学家的等次,也因为其对教法的认识水平,分为若干的等次。上面提到的伊玛目的谦虚言论,如果我们看看原文所在的那些书籍,那些话所出现的地方,我们就知道,那些大伊玛目们所说的那些话,是向他们的学生们说的,那些学生本身,已经属于教法学家的层次。那是一种谦虚而实在的提醒,而不是说,他们的话跟一个普通穆斯林,一个非教法学家说的话那样的层次。他们说的话不是来自安拉的启示,但是,起码,他们说的话不是顺口开河,不是无根无据的。也就是说,对是对的有根有据;错了,也是有根有据的相对“错误”,而不是一般人顺口开河的那种错误。
“咱们都是普通的凡人,今天讲的话或许明天就推翻了。”这句话,是阿布。哈尼法对他的学生“阿布。尤素福”说的,原文的整段话是这样的“叶尔古巴啊,注意啊!不要把我说的都写下来,我们都是人,我们今天说的话,明天又可能收回来,我们明天说的话,后天又可能收回来。”,这样的提醒,表明一种治学的态度,要不断进步,不要以为事物都一成不变,他所说的话有些还是没有最后定案的,根据情形的改变,判断就有可能改变。如果阿布。哈尼法的话的意思,是如“四不遵”所理解的那样,要他的学生不要理会他所说的,他所说的是废话,那么,他为什么还教授知识给他的学生?我们不要歪曲了先辈学者们的谦虚谨慎,不要把他们谦虚谨慎的言谈当成是否定他们言谈的证据。“四不遵”的这种引用和理解,是不妥当的。
其他的那几句,亦是对学生们说的。注意,阿布·哈尼法的学生,已经是教法学家,只是学识层次没有达到“阿布。哈尼法”的层次。“凡不知道我的证据而以我的话定教法的,都是非法的。”这句话的意思,是提醒他的学生,如果他们不知道他说所说的话建立在什么根据上的,就不要引用他的话所提到的证据来进行“依智提哈德ijtihad ”,从而推出新的判断。如果他们不知道其所说的话之证据,那么,他们只可以提引他的判断结果,而不是用他所用的证据来从新推出另外一个结果。因此,根据能否达到分辨证据强弱,认清推理过程的来龙去脉这个标准,教法学家也分出不同的层次。也就是说,阿布。哈尼法的这些对学生的提醒,是要他们量力而为。
有关教法学家的层次,请参考以下的内容:
作为当今公认的四大教法学派,他们的主张,是建立在各自的理论体系之上的.而制定其体系的人,并非一般的教法学家,他们是伊斯兰教法学中顶尖的四位:阿布.哈尼法, 马力克,沙菲伊, 罕百里.(求安拉慈悯他们).教法学中称他们四位是:
1. al-mujtahidal-mustagil al-mudlag
这称谓其含义的中文大意是:有独立奠定教法原根的Mujtahid.
他们四位之后的“Mujtahid”,依次分为以下几个层次:
2.al-mujtahid al-mudlagghayir al-mustagil
这称谓其含义的中文大意是:
那些具备以上提及的层次之必要条件,但未达到独立奠定教法原根之程度的Mujtahid,他们来自四大伊玛穆的弟子.他们遵循其教法学派的大教长所制定的原理去推导教法判断.
3. al-mujtahidal-mugayid/mujtahid al-masail
这称谓其含义的中文大意是:
这一层次的Mujtahid,当有教法方面的问题被提出来的时候,而他们在其教法学派的大伊玛穆及其弟子的教法判断中没有发现现成的答案,那么,他们有能力去根据该教法学派的原理,从<<古兰经>>,圣训等源泉当中推导出相应问题的教法判断.
4. Mujtahid al-tarjih
这称谓其含义的中文大意是:
这一层次的Mujtahid,他们有能力根据教法原理去探讨以上高层次教法学家的判断之来龙去脉,作比较性的学习.
5.mujtahid al-fatwa
这称谓其含义的中文大意是:
这一层次的Mujtahid,他们有能力紧记教法学派的教法判断和其中的强弱之分.但在鉴定有关判断之证据及其类推方面,程度上比较欠缺.
6. dabgatu al-mugallidin
这称谓其含义的中文大意是:
这一层次的教法学家,他们懂得教法学派的教法判断,但在各教法学派当中的强弱分析上未有足够的能力.
小结:伊玛目们的谦虚言论,是对其学生们治学态度的一种学术性提醒。而不是说,穆斯林大众可以每个人自己“回归古兰圣训”,自己当“教法学家”。另外,要注意的是,我们提到的是遵循教法学派,不是遵循某个教法学家,教法学派是无数教法学家对前辈知识的继承的知识总和。一个教法学派,一个系统出错的可能性大,还是一个或一群“四不遵”出错的可能性大?
第三点:遵循教法学派,性质等同于“以物配主”吗?
正如上面提到的那本中文小册子,引用了那段就“以物配主者”而降示的经文,来暗示遵循四大教法学派,就有如“舍弃真主而顺从许多保佑者(卧里)”那样。这种引用,是对一千多年来众多穆斯林的一种不妥的,不公平的定性。
穆斯林大众遵循教法学派,正如上面分析过的,是遵循古兰圣训的一种实际形式,一种回归古兰圣训的实际行动。即使在圣门弟子时代,他们中也只不是每个人都自己拿起古兰圣训来自作教法学家,圣门弟子间,也同样有类似教法学派性质的意见不同现象;而且,那种现象,是得到穆圣(安拉赐他祝福和平安)默许的。
第四点:一个教法学家,和一个教法学派的关系
请注意一个教法学家和一个教法学派的区别,当说到遵循教法学派,不要以为那是遵循某个教法学家。一个教法学派,无数的教法学家组成的一个系统,是一个集体对知识的继承和发展。
第五点:有可能出错,就不跟随教法学派吗?
“四不遵”经常以某教法学家也是人,会出错,来暗示遵循教法学派是不妥当的。注意,上面已经说过教法学家和教法学派的区别。一个教法学派,是一个系统,而不是一个或一些个人;不象现时代的某个或几个“博士”,在网站上自成一个直接回归古兰圣训的“四不遵”,然后发布“教法学判断”。因为大家都是人,如果说出错,您说,是一个经过一千多年,穆斯林大众以及众多学者承认的四大教法学派出错的可能性大,还是几个所谓“博士”出错的可能性大?系统的教法学派的形成,其中一个功能,就是把这种出错的可能性降低到最低。
第六点:请举例列出,四大教法学派的判断中,原则上违反古兰圣训的例子。
通常性地,“四不遵”总是在字里行间,泛泛地暗示如果四大教法学派有违古兰圣训,我们就不应该遵守它。事实上,就我微薄的知识所见到的,是“四不遵”的所谓独特见解,往往是跟四大教法学派一致认同的东西相违背。实例请参考有关“补拜”的帖子。
http://www.2muslim.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01360
( 在法学上,如何回归“中正”,避免“极端”?坚守四大教法学派,就是现成稳妥的答案!)
如果哪位支持“四不遵”的朋友,能给我举出一些四大教法学派在哪些具体问题上,跟古兰圣训相违背的,请告诉我。至今,我只知道,四大教法学派之间在具体问题上有学术上的不同,却从来未听过在那个具体教法问题上,他们的见解是跟古兰圣训有原则上的冲突的。
作者:333-34老师
来源:伊斯兰之光论坛 编辑:花园网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