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伊历十月六天的斋,从开斋节的第二天开始,便开始封六天的斋,这对于穆民信士来说,在教法上是受喜的嘉仪。因为这是穆民在宗教功修上,积极上进的去履行对真主的崇拜。这也是大众学者的主张。只不过,这一受喜的嘉仪,不能以此苛责他人。因此,一个穆民信士,他可以在伊历十月开斋节第二天开始封斋,也可以在随后的日子中封这六天的斋;也可以连续在六天中封完,或者根据每个人具体的情况和能力,而在伊历十月这个月分开日子来封。
伊斯兰的学者对副功斋分开来封有两种法学主张:
第一种沙菲仪学派和罕百里学派的主张:认为允许分开来封,只不过这样做,假如没有正当的理由的话,这在法学上是受憎恶的做法。所引证的证据便是中断并分开来封这个斋,这会导致失去连续封斋的回赐。依据便是伊玛目布哈里传述自圣妻朱维丽雅说:有一次聚礼日,先知来看她,那天她封斋。先知问:你昨天封斋了吗?”
她说:“没有。”先知说:“你想明天封斋吗?”
她说:“不。”
先知说:“那么,你去开斋吧!”(《布哈里圣训实录》第1986段)
第二种说法是哈乃斐学派和马利克学派的主张:认为不该中断封。应当先还补主命斋。其所引证的证据是真主说:
ثُمَّ أَتِمُّوا الصِّيَامَ إِلَى اللَّيْل
然后整日斋戒……(黄牛章:187)
这节经文是段普遍的经文,经文中的斋戒泛指主命斋或副功斋。这节经文证明了要完整地斋戒。
对此,埃及教法判令机构认为:伊历十月六天的斋在根本上是圣行斋。逊奈本身不会转变为主命,即一个人不被苛责务必去履行的斋戒。假如一个人举意封这六天的斋,那这是副功斋,没有封,也是无妨的。因为真主的使者说:“封副功斋的人,由他自己酌情封斋。”
但是,对于开始封这六天斋的人来说,最优先的做法是不分开封,但如果有需求要分开封的话,那也是无妨的。
因此,伊历十月的这六天斋,可以分到每周的周一或周四来封,或者分到月圆的吉庆三天13、14、15这三天来封。
真主至知!
(侯赛因·李兴鹏译)